里仁第四~18子曰:「事父母幾諫,見志不從,又敬不違,勞而不怨。」 語譯:孔子說:「子女奉事父母,遇父母有過,當柔聲委婉地規勸,見父母的心意有不聽從的表示,做子女的依然要恭敬,不可以違抗父母的意思,雖然內心憂愁,但不怨恨。」 章旨:此章明幾諫,亦為孝之道。 .msgcontent .wsharing ul li { text-indent: 0; }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! .